《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公布 9月1日施行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70号
《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于2021年5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
(2021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关于洞庭湖保护的规划与管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发展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洞庭湖,是指洞庭湖湖泊,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华容河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以及上述湖泊、河道沿岸堤防保护的区域(以下简称湖区),包括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和长沙市望城区等相关地区。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向社会公布,设立必要的标志。
第三条洞庭湖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治理和公众参与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负责对洞庭湖保护实行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开展洞庭湖与湘资沅澧四水协同治理,建立洞庭湖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洞庭湖保护职责。
湖区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洞庭湖保护工作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洞庭湖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第五条洞庭湖保护实行河湖长制。
湖区各级河湖长依法履行河湖长职责,负责洞庭湖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洞庭湖保护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湖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洞庭湖保护工作,鼓励将洞庭湖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遵守洞庭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参加洞庭湖保护活动。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对湖区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以及重大违法案件等实施联合执法。
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人民政府建立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确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依职责组织对洞庭湖水环境质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水文状况、水资源状况、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湿地生态状况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等进行监测。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洞庭湖水质水量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平台,统一监测标准和方法、统一布设监测站点和网络、统一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第九条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生态安全和水环境安全。
第十条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洞庭湖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省、湖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专项安排洞庭湖保护资金,用于实施生态修复和其他相关保护。
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洞庭湖保护,拓宽洞庭湖保护资金来源渠道。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洞庭湖保护跨省合作机制,加强与湖北省信息共享和行政执法协作。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定期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时,应当将洞庭湖保护工作情况作为重点报告内容。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洞庭湖保护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加强洞庭湖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全民保护意识。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洞庭湖保护宣传普及工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重视洞庭湖保护科学研究工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门研究。
第十四条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破坏洞庭湖生态环境行为的举报制度,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管控
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洞庭湖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湖区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洞庭湖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十六条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土空间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湖区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实施。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对所辖洞庭湖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
第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洞庭湖保护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并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专项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洞庭湖保护方案,具体组织落实洞庭湖保护事务。
第十八条湖区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湖区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禁止在湖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湖区转移。
第十九条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水域岸线确权登记,确定水域岸线权属,科学规划港口岸线,确保港口岸线合理开发使用。
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岸线修复目标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修复计划,清退非法利用、占用的岸线,恢复岸线生态功能。
禁止填湖造地、围湖造田、建设矮围网围、填埋湿地等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的行为。
第二十条洞庭湖蓄滞洪区的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以及其他非防洪工程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防洪蓄洪要求。
洞庭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应当满足防洪设施建设管理要求,预留防洪设施建设空间和范围,确保防洪安全。
第二十一条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蓄滞洪区管理与建设要求建设防洪蓄洪工程,确保堤防达标。
湖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权限,在防洪规划或者防御洪水方案中,划定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除国家级蓄滞洪区之外的蓄滞洪区,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予以公布。本省划定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条根据洞庭湖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程序拟定洞庭湖总磷、氨氮等重点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到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湖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前款所称含磷洗涤用品,是指总磷酸盐含量(以五氧化二磷计)超过国家标准的洗涤用品。
第二十三条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洞庭湖工业污染源信息库。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严格控制重点行业氮磷排放总量。
第二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湖区植物病虫害防控投入品推荐名录,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布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制定鼓励支持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增效使用和秸秆综合利用绿色补贴的配套政策,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第二十五条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设置农(兽)药包装、化肥包装、农用残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点和贮存站,健全回收、贮存、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机制和网络,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重点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湖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规范组织制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关停、拆除禁养区内的养殖设施,在限养区、适养区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对投饵和使用药物予以规范。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养殖户对养殖尾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在集中连片水产养殖区推广建设尾水生态化治理工程,推进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禁止在湖区天然水域围栏围网(含网箱)养殖、投肥投饵养殖。
第二十八条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统筹安排城乡排水与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建设、改造和运行,确保生产生活污水全面收集,达标排放。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农村卫生厕所,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配套建设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防止粪污污染水体。
鼓励将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接入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鼓励城乡生活污水循环化利用。
第二十九条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施生活废弃物分类处理制度,建设生活废弃物分类投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实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鼓励建设生活废弃物焚烧发电项目。
第三十条在洞庭湖水域航行的船舶应当具备合法有效的防污染证书、文书,依法配备废油、粪便、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废弃物收集设施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禁止向水体排放、弃置污染物和废弃物。达不到管理要求的船舶,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放行。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和设置船舶废油、粪便、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废弃物收集设施,并对收集的污染物和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鼓励船舶经营者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
第四章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三十一条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河湖连通修复方案,建设河湖连通工程以及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并对湖区沟渠塘坝进行清淤疏浚,加快洞庭湖水体交换,扩大洞庭湖水体环境容量,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洞庭湖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功能。
第三十二条湖区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应当兼顾上、下游用水需求,科学制定水量分配方案,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农业、工业以及航运等需要。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湖区水量分配方案,征求有关部门及湖区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湖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征求有关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需修改或调整时,应当按照方案制定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确定的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管控指标,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所辖湖区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
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流量、湖泊生态水位以及鱼类产卵期生态流量。
河道流量低于生态流量、湖泊水位低于生态水位的,应当采取补水、限制取水等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河道外、湖外调水;确需向外调水的,应当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枯水期污染管控,组织编制枯水期生态环境管理应急预案,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第三十四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立跨市、县(市、区)河流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每月监测、评价洞庭湖湖体断面及湘资沅澧等主要入湖河流断面的水质状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情况应当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洞庭湖水生物种资源状况进行调查、监测,评估洞庭湖水生态系统和水生生物总体状况,制定并实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湖区鸟类及其栖息地状况专项调查,建立鸟类资源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湖区鸟类资源状况。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江豚、中华鲟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境保护网络,建设鱼类洄游通道等生态廊道,对鸟类迁徙通道开展巡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三十六条禁止在湖区自然保护区人工种植、施肥培育芦苇,但为生态保护和修复需要种植的除外。
湖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芦苇残体污染水体。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湖区的自然保护区种植欧美黑杨等不利于涵养水源、破坏生物多样性的树种。
第三十八条洞庭湖水域的港口、码头作业范围内的漂浮物和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由港口、码头的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打捞。
洞庭湖水域其他范围内的漂浮物和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打捞。
打捞的漂浮物、水生植物等应当运送至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洞庭湖生态补偿办法。
省人民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开展洞庭湖生态保护补偿。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鼓励行政区域间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第五章绿色发展
第四十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林业等部门,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洞庭湖实际,制定湖区工业、农业、旅游业、林业绿色发展标准。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信贷、绿色认证等手段,鼓励和支持工业、农业、旅游业、林业绿色发展。
第四十一条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列为重点发展领域,发展低水耗、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
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临江临湖区位优势,建立湖区特有的生态产业和合理的经济结构,发展绿色品牌农业、滨水产业、港口经济,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医疗健康、高端制造、数字经济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
第四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并组织实施水运规划,建设“一江一湖四水”水运网,贯通湘江、沅江高等级航道,有序推进资水、澧水等级航道建设,提升洞庭湖水道功能。
第四十三条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利用湖区文旅资源,建设体现洞庭湖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
第四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湖区绿色发展评估机制;探索建立洞庭湖绿色GDP核算制度,建立水质、大气质量、能源利用、绿色建筑等生态绿色指标体系;组织对湖区的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开展定期评估。
第四十五条鼓励公民践行低碳、环保、绿色生活方式,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节约使用水、电力、燃油、天然气等资源,减少使用易污染不易降解的塑料制品。
鼓励公民绿色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在洞庭湖保护中负有职责的相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及时制定实施洞庭湖保护相关规划、方案、标准的;
(二)未按规定予以生态保护补偿的;
(三)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洞庭湖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四)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实施填湖造地、围湖造田、建设矮围网围、填埋湿地等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湖区生产、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在湖区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殖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在洞庭湖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区域,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施;在未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区域,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xwdt/zxdt/202105/t20210528_19385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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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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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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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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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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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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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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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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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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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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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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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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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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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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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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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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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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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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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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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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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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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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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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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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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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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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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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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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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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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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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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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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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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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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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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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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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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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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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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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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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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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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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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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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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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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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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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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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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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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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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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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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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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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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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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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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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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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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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