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北极星固废网讯: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与本规划利益相关及关心本规划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从即日起登陆“http://fgw.qinghai.gov.cn/通知公告”查阅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若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可按照下述第四条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4个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单位,以及对本规划关注的公众。
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登陆“http://fgw.qinghai.gov.cn/通知公告”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反馈。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实名反馈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联系方式:
1. 规划单位:青海省能源局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4号 邮编:810008
联系人:孙博 联系电话:0971-6334968 电子邮箱:qhsnyjdlc@163.com
2.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结南路22号 邮编:710075
联系人:龚洁 联系电话/传真:029-89583759/3749
电子邮箱:gongjiea@nwepdi.com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出版前。
青海省能源局
2019年9月17日
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前言
青海省位于中国西部,雄踞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因境内有国内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而得名,简称“青”。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故被称为“江河源头”,又称“三江源”,素有“中华水塔”之美誉。青海省地理位置介于东经89°35′~103°04′,北纬31°36′~39°19′之间,全省东西长1200多公里,南北宽800多公里,总面积72.2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十三分之一,面积排在新疆、西藏、内蒙古之后,列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第四位。青海北部和东部同甘肃省相接,西北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邻,南部和西南部与西藏自治区毗连,东南部与四川省接壤,是联结西藏、新疆与内地的纽带。
随着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逐步顺利推动,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将全部纳入统一的收运体系,各市(县)垃圾量处理将显著增加,如西宁市、格尔木市等市(县)垃圾填埋场日处理量最大超出原有设计规模100%,将造成填埋场设计服务年限急剧缩短。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于现代化垃圾处理资源利用技术,不仅能充分节约土地资源,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又能最大化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对加快自治区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减少垃圾填埋场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土壤的污染及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做好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工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要求, 青海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简称《规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相关规定,2019年7月12日青海省能源局特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实施过程,协调规划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2)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按照规划环评的有关要求,于2019年7月对规划的4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收资工作。
(3)2019年7月18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进行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
(4)2019年9月编制完成了《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对规划内容的调整建议,并将建议反馈给规划单位,除I条外,其他建议均取得规划编制单位同意和认可。规划内容的调整建议主要包括:
I、鼓励跨区域合作,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建设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服务半径,建议调整海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服务区,将西宁东部垃圾纳入项目服务区,互助县纳入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服务区。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规模及调整后的服务半径,建议调整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规模为4×750t/d,一期建设3×750t/d(2019-2022年),二期建设1×750t/d(2023-2025年);海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规模为2×750t/d同时建设(2019-2022年),不分期。
规划编制单位考虑互助县运往西宁市运距过长,西宁市生活垃圾增长情况,未采纳本条意见。
II、鼓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热电联产。
III、有针对性的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IV、进一步核实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情况,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
V、提高垃圾焚烧质量,鼓励企业实行“蓝色焚烧”。
VI、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VII、严控氯元素含量。
VIII、加深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烟囱高度的研究。
IX、项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用水政策并降低新鲜水用量,最大限度减少使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X、开展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
XI、加强对具体项目环评的要求
在具体项目环评中,需高度关注项目工艺、污染源强核实、环境防护距离设置、环保搬迁等可能带来的重大环境问题,需对重点烟气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背景值进行详细的调查,以便进一步核准项目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XII、充分考虑拟选址厂区周边未来规划情况,对周边用地控制提出相关要求
XIII、充分考虑目前规划的垃圾发电项目消耗的生活垃圾量,合理确定新建及扩建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规模和进度,避免重复建设。
XIV、严格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垃圾焚烧发电厂外景观设计,考虑与周边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在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设立共享区域,因地制宜配套绿化、体育和休闲设施,实施优惠供水、供热、供电服务,安排群众就近就业,将短期补偿转化为长期可持续行为,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过程中,我公司得到了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水利厅、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青海省住建厅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1 总则
1.1规划背景与任务由来
青海省位于中国西部,雄踞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因境内有国内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而得名,简称“青”。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故被称为“江河源头”,又称“三江源”,素有“中华水塔”之美誉。青海省地理位置介于东经89°35′~103°04′,北纬31°36′~39°19′之间,全省东西长1200多公里,南北宽800多公里,总面积72.2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十三分之一,面积排在新疆、西藏、内蒙古之后,列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第四位。青海北部和东部同甘肃省相接,西北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邻,南部和西南部与西藏自治区毗连,东南部与四川省接壤,是联结西藏、新疆与内地的纽带。
随着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逐步顺利推动,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将全部纳入统一的收运体系,各市(县)垃圾量处理将显著增加,如西宁市、格尔木市等市(县)垃圾填埋场日处理量最大超出原有设计规模100%,将造成填埋场设计服务年限急剧缩短。
由于填埋场露天操作,恶臭、渗滤液以及填埋气的控制较为困难,而生活垃圾焚烧可(全封闭)工厂化操作,因而恶臭、渗滤液以及烟气等问题的解决较为容易。生活垃圾焚烧主要是将有机物质彻底分解与稳定,可最大程度地降低需最终处置的废物量,以及最大程度地利用垃圾中的热能,同时具有占地较省、减量效果明显等特点,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应用,在我国也有30年的应用历史。目前,垃圾焚烧处理技术装备日趋成熟,产业链条、骨干企业和建设运行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中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复杂性,提前规划,科学评估,规划先行,加快建设,尽快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短板。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
青海省生活垃圾主要由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和服务业垃圾等组成。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成分的总体变化趋势是有机物含量和可回收类的比例将逐步提高,易堆腐垃圾和废品的含量持续增长,灰土类无机物比例将呈下降趋势。生活垃圾成分的变化将更加适合于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综上所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于现代化垃圾处理资源利用技术,不仅能充分节约土地资源,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又能最大化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对加快自治区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减少垃圾填埋场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土壤的污染及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做好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工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要求, 青海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简称《规划》)。
根据规划,到2022年,青海省将规划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3座,2023-2025年规划建设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扩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到2022年底,青海省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51.8万吨/年(含已建成的茶卡盐湖垃圾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占生活垃圾总产量比例不小于59%,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量达到约5.54亿千瓦时/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体系初步建立。规划到2025年底,青海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62.8万吨/年(含已建成的茶卡盐湖垃圾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占生活垃圾总产量比例不小于63%,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量达到约5.90亿千瓦时/年。
在按照规划进行建设过程中,将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各环境要素等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需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优化调整建议,以避免由于决策失误带来的环境影响,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受青海省能源局的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院公司”)承担了《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对规划范围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踏勘、收集研读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分析规划方案和相关资料、当地环境现状及特征等有关资料后,将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4)等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1.2评价对象与时段
评价对象:《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
评价时段:与规划近、远期时段一致。
近 期:2019~2022年;
远 期:2023-2025年。
本次评价基准年:2018年,现状调查收集的社会经济与环境要素资料以2018年为主,部分资料适当前溯,规划区内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在2019年进行。
1.3 评价范围
1.3.1 评价空间范围
本次环评按照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的区域布局特点划分评价范围,规划在青海省重点城镇、城市有序发展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到2022年,青海省规划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3座,2023~2025年规划建设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扩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为点状工程,本规划涉及青海省的4个市,具体见表1.3-1。规划垃圾焚烧电厂的分布情况。
表1.3-1 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地明细表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3-2。
表1.3-2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一览表

1.3.2评价时间范围
根据规划中确定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进度,将规划时限定为2019-2025年。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分二个建设周期,具体为:近期2019-2022年;远期2023-2025年。
本次评价时段以近期为主,兼顾远期。
1.4评价重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规划区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分析;
(2)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3)规划发展规模及布局环境合理性、可行性分析;
(4)规划方案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5)分析规划实施后能否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6)规划方案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5 环境保护目标及要求
(1)本次评价及实施过程中,应满足国家、青海省相关规划、环境保护等政策与规划的要求;
(2)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焚烧率,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3)优化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布局,有效避开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4)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适宜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
(5)选用最佳焚烧工艺,加强废气、渗滤液等处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使项目及周边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1.6 评价工程程序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详见图1.6-1。

图1.6-1 评价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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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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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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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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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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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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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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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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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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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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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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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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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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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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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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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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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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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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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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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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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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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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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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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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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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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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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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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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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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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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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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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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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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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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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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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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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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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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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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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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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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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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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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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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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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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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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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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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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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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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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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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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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